這條推文的框架顯示出對 @MetaDAOProject 價值主張的誤解。一些關鍵點: 1. Futarchy 不是適合每個人(這沒關係)。如果你能接觸到風險投資並能傳統籌集資金,那麼你可能不會在 MetaDAO 或 *任何其他發射平台* 上啟動。也就是說,通過傳統方式籌集資金,創始人往往會在後期遇到額外的摩擦,這表現為雙重股權-代幣結構、低流通量-高 FDV 代幣,以及整體上不理想的代幣設計,這將在流動市場中受到投資者的懲罰。你要麼現在有摩擦,要麼以後有摩擦(感謝 @metanallok 的框架)。 2. 在 MetaDAO 上的籌集方式最小化了創始人和投資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通過在 MetaDAO 上籌集資金,(a) 創始人可以從更高質量的投資者那裡籌集更多資金,(b) 投資者可以對未知事物承擔更高的風險。相反,想想為什麼投資者會支持在像 Believe 這樣的發射平台上的創始人?代幣明確地被結構為迷因幣,對於代幣持有者來說,沒有股權或財務上的上行潛力。那些在那裡啟動的人知道這一點,這意味著他們最有可能被不利選擇。MetaDAO 通過增加對國庫詐騙的機械性保護並為代幣持有者提供法律救濟來解決這一不利選擇問題。 3. 創始人不會失去自主權(但他們也不會獲得完全自由)。當創始人在 MetaDAO 上進行籌集時,他們必須設置一個每月的燒錢率,這樣他們就可以在不需要治理瓶頸的情況下支出。如果他們想超過自己的限額或增加燒錢率,那麼就需要一個有條件的市場。這種設計最小化了詐騙的風險,同時確保創始人和團隊仍然可以高效運作。例如,創始人籌集了 100 萬美元,月燒錢率為 2 萬美元。假設他們想在完成籌集後就帶著錢潛逃、消失等,代幣持有者仍然能夠收回 98% 的資本。參見 mtnCapital 作為案例研究,代幣持有者能夠執行他們的權利並收回資本。 4. Futarchy 可以改善決策,但最終它仍然是一種治理形式,而不是現有組織結構的替代品。產品和策略決策仍然應該留給核心團隊,正如我們上面所看到的那樣。把 futarchy 想像成一種在代幣持有者和團隊之間對齊激勵的方式,並在必要時授權代幣持有者行使他們的權利。Futarchy 並不保證初創企業會成功,但它確實改善了創始人和投資者之間的協調,加速了資本形成。 5. "Futarchy 是對一個臨時問題的臨時解決方案(這個問題隨著一項單一的法規而消失)"。這個論點簡直是愚蠢。這就像說 Bitcoin 是一個臨時解決方案,直到中央銀行決定停止印鈔。與其等待國家或監管機構為代幣持有者制定法律保護(如股東享有的投票權、獲得股息等),不如讓在 MetaDAO 上籌集資金的 futarchic 組織能夠可信且有效地在代幣持有者的利益下運作,作為一個後法律系統的一部分。這個解決方案不是臨時的。如果你只是坐等監管機構神奇地修復今天代幣的所有問題,那麼你將會大吃一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