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好那些選擇籌集較小種子輪的創始人,即使他們有機會從一開始就籌集更大輪次。第一個原因是——較小的輪次鼓勵專注。 在初創企業的早期階段,專注是如此重要——圍繞單一目標客戶或痛點精簡團隊,並不懈地朝著最小可行產品(MVP)執行。能夠有紀律地對可能分散你核心使命的新機會說不是至關重要的——你只有那麼多人和那麼多時間/資金。 當你籌集一筆鉅額資金時,很容易失去紀律,對太多事情說是。處理多個不同的產品。僱傭太多人“以防萬一”——使團隊膨脹,拖慢每個人的速度。避免做出艱難的決定,結束那些不奏效的實驗——讓失敗的產品拖延太久等等。 正如史蒂夫·喬布斯所說——“人們認為專注意味著對你必須專注的事情說是。但這根本不是它的意思。它意味著對其他一百個好主意說不。你必須仔細選擇。我實際上對我們沒有做的事情感到和我做過的事情一樣自豪。創新就是對一千件事情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