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我對《Fun的解構者》的評論,有兩種解釋方式 1. 我在公開場合嘲諷了他們,這很刻薄 2. 我讓他們在一段視頻中獲得了20,000次曝光,而視頻的前5秒是我稱讚他們是我最喜歡的播客 在注意力經濟中,所有的報導都是好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