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產主義者說他們只是想要政府提供「基本權利」。 但他們所謂的權利實際上是需要強迫他人生產和支付的權益。 首先,他們所稱的「基本」根本不基本。他們的清單在每次新產品、服務或技術被發明時都會擴大。每一項創新在他們想要的那一刻都成為「人權」。 其次,真正的權利不需要任何人的勞動。權利是一種行動自由,而不是一種被提供的要求。當你的「權利」迫使其他人為你工作時,它就不再是權利,而變成了強迫。 第三,政府無法提供任何東西。它不生產財富。它只是從那些生產財富的人那裡奪取財富。每一項「公共利益」都是通過從那些賺取財富的人那裡拿走並給予那些沒有的人來資助的。 第四,唯一重要的平等是法律下的平等。而這正是他們無法容忍的一種平等,因為它阻止他們為了自己的需求而犧牲他人。 因此,他們想要「基本權利」的說法完全是錯誤的。 他們想要侵犯權利的權力,同時稱這種侵犯為道德。 他們不想要平等。他們想要掠奪的許可。